如何规制MCN机构签约未成年人乱象 专家支招
如何规制MCN机构签约未成年人乱象 专家支招
直播平台强制“人脸识别+监护人认证”
近期,MCN机构违规签约未成年人,利用严苛合同迫使其超时直播的现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未成年人沦为“流量工具”的悲剧时有发生,去年8月某平台17岁主播直播8小时后猝死事件中,涉事公司被指“忽悠未成年人,签下霸王条款”。
如何看待这一乱象?如何加强监管与治理?围绕这些问题,《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外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姚金菊,北京市兰台(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红梅。
记者:有MCN机构为降低成本,将目标转向未成年人,用“能出名”“赚钱快”吸引他们,用“美少女”“萌娃”等标签包装,要求其超时长直播。一旦拒绝,便利用合同进行约束。如何看待MCN机构利用合同强迫未成年人工作的行为?
姚金菊:一些MCN机构强迫未成年人超时长工作的行为,是违法的,其本质是利用未成年人缺少法律知识、不懂合同相关法律规则的心态将其与MCN机构绑定。
首先,我国对于合同的有效性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同MCN机构签订的合同,或MCN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不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排除主播解约权、设定天价违约金、不合理免除机构义务,则违反相关规定,条款无效。
其次,MCN机构以本应无效的非法合同为约束、强迫未成年人工作,无论该未成年人是否已满16周岁,都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未成年人用工的有关规定,MCN机构则面临包括罚款在内的相关处罚。情节严重的,如以“雪藏账号”“曝光隐私”“流量绩效”等威胁手段强迫超时直播,则可能涉嫌违反刑法中的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记者:未成年人一方面心智不够成熟、涉世未深,另一方面又缺乏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这很容易被一些流量至上的MCN机构瞄上。针对这种情况,该如何加强监管和治理?
徐红梅:首先要严格规范签约的合法性。建立涉未成年人合同的强制备案制度,由第三方审核合同条款公平性,禁止包含超高额违约金、无限续约等霸王条款。对于诱导未成年人隐瞒监护人签约、伪造监护人签订同意书的机构,应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处罚款。
同时要落实平台与机构的主体责任。直播平台强制进行人脸识别,并需监护人认证,实时拦截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账号;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主播应核验书面同意书,违规者永久封号。建立主播档案(入职前体检/年度体检);禁止深夜直播、单日超过4个小时直播等不合理条款。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并进行公示。
姚金菊: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提高监管效能。网信等部门通过常规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MCN机构涉及未成年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力度,并不断加大网信、公安、教育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织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网。
发挥平台治理的优势与效能。平台可以利用大数据等相关技术,对MCN机构中的未成年人账号或未成年人直播时长、内容等进行监督,降低相关流量热度,并通过未成年人违规内容举报通道加强监督。
完善社会共治。重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家庭应当教育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长也应以身作则,学校应当帮助未成年人塑造正确的网络观,加强网络安全教育,从而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形成家校共治合力。
记者:平台能否强化源头治理,对违规安排未成年人出镜直播的账号及背后MCN机构采取“一刀切”“不得转世”的处理?
姚金菊:平台对于违规安排未成年人出镜直播的网络账号以及背后的MCN机构,采取“一刀切”“不得转世”的处理方式,这种措施强调平台监管责任,会在平台端起到一定效果,但可能出现对成年人注册、未成年人偶然出镜的账号误封,也一定程度上加重了MCN机构的责任,从而导致平台在内部监管的过程中对MCN机构的权利进行不当限制。
徐红梅:相关平台在网信等部门的督导下,可以通过“技术拦截+信用惩戒+法律追责”这一套机制,实现对MCN机构违规签约未成年主播的源头治理,杜绝套利的空间。
记者:从长远来看,能否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禁止MCN机构签约未成年人,彻底终结一些MCN机构将未成年人视为“赚钱工具”?
姚金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劳动法均将16周岁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界定为“未成年工”,这实质上承认了该年龄段群体相较于年幼未成年人具有更高的认知能力和行为自主性,并在严格限制下赋予其从事特定劳动的资格。如果明确立法禁止有可能不利于部分16周岁至18周岁未成年人的发展,并且和现行法律体系有所冲突。
法律应当保持客观理性和谦抑性,尤其是在面对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时,法律应当在保护与自由之间进行价值平衡,既要避免因明确禁止而对自由产生不当侵害,又要避免因自由而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徐红梅:想要彻底终结MCN机构违规签约未成年人,需要建立如下制度体系:
进一步立法明确直播活动属于“不适宜未成年人参与的营业性活动”,直接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禁止性条款。
建立违法行为的惩戒措施。签约未成年人的,按照签约人数每人处以10万元至10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永久不得进入此行业;采取非法手段逼迫未成年人直播的,追究刑事责任。
做好相关配套措施建设。直播平台对入驻MCN机构进行资质核验,若放任签约未成年人主播,则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
同时,限制约定解约赔偿金额上限不得超过主播实际收入的20%,以杜绝机构天价索赔牟利。教育部门与平台共同推出“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课”,明晰盲目做“网红梦”的利害,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网络观。
□ 本报记者 赵丽
□ 本报见习记者 丁一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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